momo信用卡贈送刷卡金明細
信用卡贈送刷卡金明細:
活動期間:2014/09/01-2014/10/31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 2014/09/01-2014/10/31
限於指定商店刷澳盛銀行信用卡,單月分期累積消費達以下指定門檻,並完成語音兌換流程,即可享以下刷卡金回饋:
1.單月分期累積滿NT$6,000(含)以上,送刷卡金NT$300
2.單月分期累積滿NT$15,000(含)以上,送刷卡金NT$700
3.單月分期累積滿NT$25,000且分12期以上,送刷卡金NT$1,200
*本活動正附卡合計,每月每一指定商店每一正卡持卡人限回饋乙次。
*須於指定期間2014/10/01-2014/10/31致電登錄,未於指定期間內完成兌換,視同放棄回饋資格。
適用通路:momo電視、網路、型錄
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 2014/09/01-2014/10/31
限於指定商店刷澳盛銀行信用卡,單月分期累積消費達以下指定門檻,並完成語音兌換流程,即可享以下刷卡金回饋:
1.單月分期累積滿NT$6,000(含)以上,送刷卡金NT$300
2.單月分期累積滿NT$15,000(含)以上,送刷卡金NT$700
3.單月分期累積滿NT$25,000且分12期以上,送刷卡金NT$1,200
*本活動正附卡合計,每月每一指定商店每一正卡持卡人限回饋乙次。
*須於指定期間2014/10/01-2014/10/31致電登錄,未於指定期間內完成兌換,視同放棄回饋資格。
注意事項:
1.本活動限於指定商店刷澳盛銀行信用卡且分期消費達指定門檻,並完成語音登錄流程,即可享刷卡金回饋。
2.本活動正附卡合計每月每一指定商店每一正卡持卡人限回饋乙次。請於指定期間2014/10/01-2014/10/31致電本行02-2778-9999並按1選擇「信用卡服務」,確認個人基本資料後,按3選擇「最新信用卡活動及各項紅利回饋查詢與兌換」,再按86登錄活動,完成登錄後即可享有參加本活動之資格。本行統一將於2014/12/31前將刷卡金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
3.上述活動消費金額以刷卡交易日為準,且廠商請款入帳日須於活動結束後10天完成,若有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或授權未完成之情事,該筆訂單金額將不列入計算範圍。分期付款消費係以該筆交易之總金額歸入交易當月計算,回饋時須為有效卡,如有停卡、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者,本行得取消其回饋資格。回饋之刷卡金僅限抵扣信用卡消費帳款,恕不得要求折現或以溢繳款方式領回。
4.各活動之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係由發卡機構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發卡機構。發卡機構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發卡機構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持卡人進行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交易,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向特約商店解除買賣契約。
5.本行及各商家保留審核持卡人參加本活動與否及修改、變更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活動期間如有更改,皆已商家網站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6.分期詳細規則以及相關活動辦法、未盡事項或更動,詳見本行網站anz.tw。
1.本活動限於指定商店刷澳盛銀行信用卡且分期消費達指定門檻,並完成語音登錄流程,即可享刷卡金回饋。
2.本活動正附卡合計每月每一指定商店每一正卡持卡人限回饋乙次。請於指定期間2014/10/01-2014/10/31致電本行02-2778-9999並按1選擇「信用卡服務」,確認個人基本資料後,按3選擇「最新信用卡活動及各項紅利回饋查詢與兌換」,再按86登錄活動,完成登錄後即可享有參加本活動之資格。本行統一將於2014/12/31前將刷卡金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
3.上述活動消費金額以刷卡交易日為準,且廠商請款入帳日須於活動結束後10天完成,若有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或授權未完成之情事,該筆訂單金額將不列入計算範圍。分期付款消費係以該筆交易之總金額歸入交易當月計算,回饋時須為有效卡,如有停卡、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者,本行得取消其回饋資格。回饋之刷卡金僅限抵扣信用卡消費帳款,恕不得要求折現或以溢繳款方式領回。
4.各活動之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係由發卡機構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發卡機構。發卡機構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發卡機構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持卡人進行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交易,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向特約商店解除買賣契約。
5.本行及各商家保留審核持卡人參加本活動與否及修改、變更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活動期間如有更改,皆已商家網站公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
6.分期詳細規則以及相關活動辦法、未盡事項或更動,詳見本行網站anz.tw。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