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Pay筆筆享回饋,My樂6%刷起來
https://www.bankchb.com/frontend/bonusDetail.jsp?id=1783
指定錢包:
台灣Pay、Google Pay、LINE Pay、街口支付、Pi拍錢包、悠遊付
活動期間:民國110年7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適用卡別: My樂現金回饋卡
說明如下:
四、 注意事項:
1.指定錢包消費範圍,依帳單明細上所載內容認定,限以彰化銀行系統判定為準。
2. 持卡人需於每月1日08:00─24:00,至彰化銀行官網之活動登錄專區登錄,限以正卡人資料登錄,正卡登錄成功者,附卡亦得享有同等優惠,即當月正卡登錄成功,正附卡均享當月消費回饋。
3. 本活動之Google Pay交易僅限於代碼化卡片交易(適用範圍:Google Pay手機實體感應交易,Google Pay線上使用存於Google Pay APP之彰銀卡面刷卡交易),不包含Google Play Store或其他自動填入的實體卡交易。
4. 本活動僅適用於活動期間內指定錢包之新增消費金額,不含信用卡全聯福利中心消費、預借現金、代繳公用事業費、各項稅款、醫指付APP、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代繳路邊停車費、學雜費、循環信用利息、聯名卡自動加值金、申購基金、信用卡年費費用、預借現金手續費、掛失費、換卡費、違約金、國外交易服務費、各項服務費及其他本行新增之項目等,若因交易失敗、退貨、取消訂單、該金額將予以扣除後計算回饋金額;新增消費如遇分期交易,以分期前總金額一次計算請款日期及金額。
5. 本活動現金回饋將於消費日之次月底前撥入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回饋金額計算方式:每月符合回饋之消費金額加總後乘以回饋比例,再於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至整數,限抵扣持卡人信用卡消費款,不得要求轉發現金或申請溢繳款領回。
6.活動期間內每ㄧ歸戶(正附卡合計)之消費將採正負相抵方式計算,如當期有刷退交易,正負相抵後之新增消費淨額須為「正值」,方符合現金回饋資格。
7. 本活動消費金額係指消費日介於110年7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且商店請款須於消費日次月15日前完成入帳,方得列入計算。
8. 彰化銀行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持卡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如無法解決,得要求彰化銀行就該筆交易以『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
9. 活動期間至刷卡金回饋時,卡片須為有效卡且無逾期繳款之情形,倘持卡人有發生停卡(含申請停用及遭強制停用)或發生扣款不足等違反持卡人與彰化銀行間約定條款之情事,彰化銀行將取消回饋及參加活動之資格。
10. 彰化銀行有權檢視各項交易行為,倘涉及不當行為,將排除參與本活動,並隨時調整、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辦法;本活動相關資訊均以彰化銀行官網最新公佈之內容為準,無須事先通知。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