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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台新銀行信用卡:『udn shopping』刷卡消費,分期累積消費滿NT6,000元,達檻並登錄成功者,可獲得台新銀行回饋刷卡金NT360元(正、附卡合併計算, 限乙次)。

卡友活動
【活動期間】
民國103年1月1日起至民國103年2月28日。
【活動內容】
凡持台新銀行信用卡於活動期間在『udn shopping』刷卡消費,分期累積消費滿NT6,000元,達檻並登錄成功者,可獲得台新銀行回饋刷卡金NT360元(正、附卡合併計算, 限乙次)。
  • 本活動須於103年3月15日前透過網路或客服登錄。
  • 刷卡金將於103年4月底前(以台新銀行實際作業時間為準)統一回饋予正卡持卡人,且每一正卡持卡人限回饋乙次。
【注意事項】
  1. 除台新銀行 VISA金融卡及使用指定卡片分期或指定交易分期等持卡人不得參加外,其餘台新銀行信用卡持卡人(包括正、附卡持卡人,以下統稱「持卡人」)均可參加本活動;但持卡人必須於103年3月15日前於台新銀行活動網頁或來電台新銀行客服完成本活動資格登錄作業者,方可適用。
  2. 本活動以信用卡持卡人於活動期間內新增消費為限,且須以信用卡成功繳款且未退貨之有效訂單方有適用。
  3. 本活動所稱有效訂單以udn shopping之定義為準,且消費金額之計算應扣除持卡人使用udn shopping之現金積點或以台新銀行紅利點數折抵部分之消費金額方可列入計算,即以實際授權金額為準。
  4. 刷卡金將統一回饋予正卡持卡人,且每一正卡持卡人限回饋乙次,台新銀行預計將於103年4月底前(以台新銀行實際作業時間為準)回饋至正卡人之信用卡帳戶,刷卡金回饋方式等相關作業悉依台新銀行規定辦理。
  5.  倘持卡人於刷卡金實際回饋前有發生退貨、取消交易訂單、因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或其他原因致須退還消費款項或持卡人所持信用卡有停卡、掛失不補發、不續卡、遲繳、欠款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及其他信用貶落之情事者,即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該筆訂單金額即不得列入計算。倘持卡人於刷卡金回饋後始發生上述情事者,台新銀行有權得逕行取消原已回饋之刷卡金,或要求持卡人返還等值金額。
  6.  本活動詳細內容,請參考台新銀行網站(www.taishinbank.com.tw)公告說明,未盡事宜,悉依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辦理。
  7. 台新銀行與udn shopping商城保留審核持卡人參加活動資格、交易訂單、付款方式、繳款成功與否及隨時修改或變更活動內容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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